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纠纷?
三门县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4-19
在处理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纠纷时,若争议涉及土地使用权,情况会更为复杂。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十四条,这类争议应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政府处理。单位之间的争议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;个人之间、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,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。在土地使用权争议解决前,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。因此,在面临土地使用权争议时,应遵循法定程序,先协商后申请政府处理,避免擅自改变土地现状引发更多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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